一、為維護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(以下簡稱本關)網站作業安全及管理需要,特訂定本作業規定。
二、本關內、外部網站(以下簡稱內、外網)資料如因法令變更或業務需要須增列、刪除或修正時,依
本作業規定辦理。
三、本關設立網際網站維護小組(以下簡稱網維小組),由副關務長(資通安全長)擔任召集人,主任秘
書擔任副召集人,並由一級單位主管及其專責人員為小組成員。成員異動時,應另行指派並通知
資訊室。
四、網維小組成員主要工作如下:
(一)本關內、外網各單位所屬權責網頁對外聯繫或資料維護窗口。
(二)維護及檢視所屬權責網頁資料及連結之正確性。
(三)輔導資料上稿人員。
五、外網資料增列、刪除及修改程序:
(一)網頁資料內容異動:
1、申請單位填具「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外網異動申請書」(附件一),並經網維小組副召集人核
定。
2、申請單位自行上稿維護,上稿之文件以開放文件格式為原則。
3、最新消息、重要業務公告…等經常性業務得免填本申請書。
(二)網站資料項目或目錄調整:
1、申請單位填具「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外網異動申請書」,經網維小組召集人核定後送資訊室。
2、資訊室辦理網站變更,處理完畢後回復申請單位複核。
(三)填具上述申請書應檢附書面文件或電子檔。
(四)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奉核後,網維小組專責人員應掃描上傳至本關內網業務專區/網站異動申請書專
區保留二年,以利本關外網資料之更新維護及管理。
六、內網目錄需調整時,填具「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內網目錄調整申請書」(附件二),經單位主管核
定後送資訊室,資訊室辦理網站變更,處理完畢後回復申請單位複核。
七、本關外網資料有關法令規定或作業程序如有增列、刪除或修正,該資料維護單位應於收文或本關
發文之翌日起五日內提出申請,及時更新網頁。
附件一: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外網異動申請書
附件二: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內網目錄調整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