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: |
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。 |
公告事項: |
一、修正機關:財政部。
二、「菸酒管理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(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)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部「財政法規-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網站(網址:http://law-out.mof.gov.tw/)「草案預告」項下網頁及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」之「眾開講」(網址:https://join.gov.tw/policies/)。
三、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登載於本部網站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機關:財政部國庫署。
(二)地址: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。
(三)電話:(02)23228000轉7415。
(四)傳真:(02)23970990。
(五)電子信箱:A1@mail.nta.gov.tw。
(六)本部「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網站及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」之「眾開講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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